1.實行授權資本制,資本金不需實繳;
2.股東和董事在公司注冊處備案;
3.二人董事和一人股東,股東可以為法人;
4.向政府披露最終受益人;
5.股東不可以供公眾查冊;
6.必須有公司秘書,秘書為當地自然人或法人;
7.法律要求年報;
8.無最高資本要求;
9.法律強制要求準備會計賬本及審計;
10.公司賬簿由董事決定保留在世界任何地方;
11.必須召開股東周年大會;
12.公司是否分紅由董事決定;
13.無外匯管制;
14.實行屬地主義稅收政策,即注冊地境外之商業活動,無須繳交當地稅.
15.可以派發任何貨幣形式之股票.
16.自由決定認購記名或無記名股票.
17.股東和董事在任何國家和地區召開股東和董事會議,并委派代理人參加;
18.股東和董事會議可以通過電子方式表決;
19.對董事和股東之國籍、住所或居所沒有要求;
20.公司在授權資本內的股份派發、更名、轉股、董事變更及其他公司管理事務均有董事依章程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