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因年審沒有辦理或者其他方面原因給政府除冊后,怎樣才能恢復使用.以下是關于香港公司恢復的條件及流程
一、在以下三個情境中,可恢復公司:
情境一:當香港公司已撤銷注冊,但公司的銀行帳戶尚有存款需取回,或有其他明確必要的理由,可考慮根據《公司條例》相關規定,向高等法院申請頒令恢復公司的注冊.
情境二:當公司注冊處處長相信--由于他的錯誤已知某公司被撤銷,則可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該公司在公告之日起恢復公司注冊.
情境三:當債權人發現--欠債公司已撤銷注冊、剔除注冊和解散時,此債權人可在欠債公司被撤銷后20年內向法院申請頒令恢復公司的注冊,或將公司名稱恢復列入登記冊,以及其他適當的命令.
二、恢復香港公司的方法:
1、向公司注冊處處長申請(或高等法院)申請恢復公司注冊或名列登記冊.
2、向公司注冊處處長提交申請時,需說明:為何需要恢復名列登記冊,公司未有提交周年申報表以及被剔除注冊的原因.
三、恢復香港公司所需時間:
一般在香港公司恢復的,需要3-5個月的時間;問題繁雜的,恢復香港公司需要9-11個月.如果您需要恢復香港公司,或咨詢相關費用問題,可以點擊在線咨詢或撥打熱線:400-888-7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