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紹爾公司注冊證書;
- 馬紹爾公司章程;
- 公司簽字章及金屬鋼印;
- 馬紹爾公司的股票本;
- 公司其它政府文件.
注冊馬紹爾公司的基本要求:
- 公司構成:只有一個申請者即可成立海外離岸馬紹爾公司,名稱可以"有限公司結尾", 如: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或它們的縮寫,如:LTD、CORP或INC.等公司名稱不能出現"信托公司""證券"或"銀行"或其它被認為意思相似的詞.
- 公司注冊資金:標準資金為美元50,000元,無需驗資.
- 公司董事:一個或多個董事,可以是法人實體或任何國籍的自然人.
- 公司董事會秘書:委認秘書雖不是強制的,但馬紹爾政府建議這樣做.
- 公司董事會議:董事可在任一國家舉行會議,或通過代理參加這樣的會議.
- 公司股權:董事或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可以不是公司股東.
- 公司注冊地址:注冊地址必須在馬紹爾群島.
- 公司印鑒:馬紹爾群島公司必須有自己的印鑒,且公司印鑒的式樣需上報公司注冊署
- 公司稅收:免除任何在馬紹爾群島以外從事的經營活動及商業活動的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