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投資行為承擔無線責任.自然人在跨國投資活動中資格往往不被認同,其償還能力也不容易被證明.自然人收益一般受到屬人法管轄,即其收益必須向其母國申報.在這種情況下,使用離岸公司進行跨國投資便成為自然人的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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