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注冊香港公司在深圳與當地企業(yè)合資注冊為外貿公司,應該在香港和深圳報稅.
2.香港公司的收入非來源于香港則不需要向香港政府繳稅,該公司只在深圳繳稅.
3.如果香港公司在深圳只設立代表處,在深圳不需報稅,因為代表處不能經營.但是代表處按章需要繳納管理費(相當于稅金).
4.如果為(3)的情況,在香港需要報稅.是否在香港繳稅,要看公司收入是來源于香港還是境外.
5.由于香港公司的股東和董事是內地居民,其所得必須在深圳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