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在設立離岸公司前是否要獲得商務部門批準?
1.自然人設立公司的目的是反向投資,需要按此規定獲得批準;
2.如果設立公司的目的是以股權融資,那么在設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的公司之前境內公司應向商務部報送《關于境外投資開辦企業核準事項的規定》要求的文件外,另須報送以下文件:
①特殊目的公司最終控制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②特殊目的的公司境外上市商業計劃書;
③并購顧問就特殊目的公司未來境外上市的股票發行價格所做的評估報告.
獲得中國企業境外投資批準證書后,設立人或控制人應向所在地外匯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相應的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手續.
3.如果不是以融資為目的,境內企業在境外設立公司包括離岸公司也須由商務部門批準(原國家經貿委關于企業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的規定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