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授權資本制度下,董事有權增減股份而不需股東同意.
1.董事可在增加授權資本的決議中定出條件;
2.增加資本可分為不同價值的股份并附帶董事認為權宜的權利或優先權;
3.增加資本后之新股將被視為原始股本的一部分;
4.將全部或任何資本合并及分拆為面值較現有股份面值為大之股份;
5.注銷尚未被認購或同意認購的股份,并按注銷股份之面值削減其授權資本;
6.將全部或任何股份拆細為面值較組織大綱所定面值為小之股份;
7.有權決定為發行股份或新股附帶權利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