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投資者都希望能夠將自己的第一筆資金注入最熱門的行業,在BVI注冊公司可以有效的避免公司的稅務支出,那么在BVI公司注冊之后在香港開展業務的話,能否有可能會觸犯法律呢?我們來聽聽港信的王小姐是如何解釋的.
香港公司法律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凡事不是本土公司在香港進行業務往來,都是需要在香港設立分公司,來領取商業登記證和證書才能進行公司運作.如果公司沒有進行登記,就是無牌經商,是戶觸犯香港法律的,可能會被起訴,如果這個時候再用BVI公司的名義來向香港公司注冊署申請登記分公司時,是會被拒絕的.
那么這是為什么呢?因為一般的代理機構在代理注冊BVI公司的時候,大多數的公司章程中都是允許發行不記名股票的,不記名股票的最大的特點就是方便快捷,只要股票持有人將股票轉移給他人,就可以實現股東的轉移,但是這種股票有風險,很容易被不法分子以秘密資產的形式進行轉移.
現如今許多國家已經明令禁止使用不記名股票的發行以及流通,香港就是其一,因此這類公司若要在香港進行登記的話,是必須要修改公司的章程的,也就是要修改一下不允許發行不記名股票.注冊海外公司還有很多注意事項以及優勢,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你可以點擊咨詢港信的專業人員.